孙科 返回家谱


简介

孙科(1891.10.20一1973.9.13),字哲生,广东中山人,孙中山独子。1910年加入同盟会,1917年任第一任广州市长,1923年、1926年两次再任广州市长,1931年任南京政府行政院长,1932年任-长,主张速行-联共抗日,1947年任南京政府副主席,1949年辞职旅居香港、法国、美国等地,1965年任台湾“总统府”高级咨议,1973年9月13日病逝于台北。 

  1895年,孙科随祖母移居夏威夷檀香山,檀香山中学毕业,美国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文学士,哥伦比亚大学硕士。 1907年在檀香山加入同盟会,1910年参入《自由新报》工作。1917年回中国,在广州担任大元帅府秘书。1918年到1920年担任非常国会参议院秘书兼广州时报。1921年任广州市长兼治河督办,后任广州市首任市长。 

  1923年2月再任广州市长。10月参与中国国民党改组,获指定为国民党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,负责起草党纲章程。1924年主持国民党广州特别党部,6月与黄季陆合作提出《弹劾共产党案》。
  1925年7月国民政府在广州开府,任政府委员。1926年1月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。5月第三次就任广州市长。1927年3月任国民党常务委员与国民政府常务委员。7月随汪兆铭清共。
  1928年1月与胡汉民与伍朝枢赴英德等地考察,起草《中国国民党训政大纲》,协助制定《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》。10月任铁道部长与-副院长。
  1929年,孙科亲领筹办总理故乡纪念学校一所(即今日的中山纪念中学)之责。
  1931年改任行政院长,因财政危机旋即辞职。同年5月,汪精卫、孙科等人,在广州成立了一个广州国民政府,和蒋介石的南京政府相对抗。由于孙科上台后,政府财政无比困难,不到1个月便辞职了。孙科呼吁从速实施-。
  1932年改任-长,曾鼓吹实行立宪制度,但遭蒋介石冷遇。其间连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。1936年“中苏文化协会”成立,出任首届会长。1938年奉派中国政府代表及蒋介石特使与苏联谈判,签订《中苏互不侵犯条约》和《中苏商务条约》,争取苏联援助中国抗日战争。
  1944年11月,孙科在《纽约时报》撰文,畅谈他长期以来对在中国实现英美民主制度的理想。1945年出任国民政府副主席兼-长,国民党中常委。
  1946年1月表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协商,然后跟随蒋介石进攻共产党占领区。1946年下半年,随着国内政治环境的急剧变化,孙科从自己原来的立场全面后退,停止革新宣传,转而支持蒋介石的政策。
  1947年并任国民政府副主席。1948年与李宗仁竞选副总统落选,后再度出任行政院长。1948年11月,获蒋任为行政院长。
  蒋介石于1949年1月下台,由李宗仁代任总统。孙科以南京不稳,将行政院迁往广州,一度令李宗仁政府无法运作,亦无法与共产党和谈。孙科亦是中共在1948年开列首43名国民党“战犯”之一。
  1949年辞职赴台。1951年赴法国。1952年移居美国,担任“中美文化教育基金董事会”董事长。
  1954年夏,因次子孙治强从香港举家迁居美国加利福尼亚州,孙科遂迁居与次子同住。
  1965年由美国至台湾,任中华民国总统府高级咨议、-院长,1967年出任东吴大学董事长。
  1973年因心脏病病逝于台北。终年82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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